雄安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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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9 16:53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雄安新区新建片区社区治理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0名,详见《雄安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社区副职或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现任社区副职或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7.报考党务工作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优先。

  9.业绩突出,有重大立功或重大奖项者优先。

  其中,优先事项设置一定加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面试成绩中获得相应加分。

  注:同一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两项可累计加分。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3.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在职社区工作者。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等情形人员。

  5.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

  3.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社区综合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及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录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所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出具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明确写明岗位、岗位职责、从事相关岗位时间等事项。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2.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分岗位按照总成绩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重点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招聘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招聘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

  4.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

  容东片区:0312-5556604

  容西片区:0312-5620766

  昝岗片区:0312-5301855

  启 动 区:0312-562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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