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确秦岭修复八项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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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5 11:08

  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近日出台了《秦岭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秦岭植被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水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秦岭绿道规划及建设、其他生态修复工作等8项主要任务。

  《方案》以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针对秦岭生态环境现状,按照维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综合治理要求,实施积极的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并增强秦岭的生态服务功能。

  《方案》指出,生态修复应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思路,保留原有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对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采取人工修复措施,促进自然修复。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监管职责。

  根据规定,6月30日前,西安市秦岭办将牵头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秦岭北麓生态修复总体方案进行评审。各部门、沿山区县和高新区需依据总体方案,按照年度任务组织项目施工,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管。西安市秦岭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年度任务计划进行验收。同时,建立生态修复工作考核制度,将各成员单位年度任务纳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体系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