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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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11:18

大荔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大荔县统计局

大荔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7个镇(办)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8343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41.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4545人,占常住人口58.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2069人,乡村人口减少20257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0.7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6253人,跨省流动人口为300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32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长2.03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