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及陕西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意见,同意下列同志分别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王林科等7位同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陕人社职字〔2014〕601号),以下6位同志从2014年10月27日起具有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王林科、曹国良。
(二)西安科技大学:陈新年。
(三)西安工程大学:同帜。
(四)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石速耀、张克明。
二、以下18位同志从2013年12月31日起具有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李贞、刘彦鑫、杨帅强、屈小刚、曹菁、张欢、杨雯雯、贺静婧、何小曲、王红建、李哲、韩涛、乔艳、马鹏帅、郭瑞、杨华、闫丽、罗静。
三、以下44位同志从2014年12月21日起具有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邵昭、王玮、赵欣欣、李影、高静、景永强、迟蕾、李国华、骆薇、刘阿妮、杨娜娜、唐小刚、宋文、罗娟娟、郝海彦、程才乾、李雄伟、李霞、黄倩、陈景翠、何燕、贾雷、王斌、薛乾、刘璐、张莹、崔金玉、范淑玲、张淑焕。
(二)陕西省商务厅
西安外贸职工大学:冯玲玲、王苗、王永红、马莹、赵斯惠、张慧省、徐春梅、闫文英、曹娟、段小薇。
(三)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张智超。
(四)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李赛博、杨文波、田苗苗、秦浩。
四、以下2位同志从2014年12月21日起具有高等学校助教职务任职资格:
西北大学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康凯、张希佳。
五、以下49位同志从2014年12月6日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蔺慧如、魏鑫。
(二)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陕西省商贸学校:贾雪雅、刘晓莉。
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刘海鹏、李云江、王极军、姚晓惠、戴芳。
(三)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体育运动学校:魏荣、韩伟、庞赫男。
(四)西北工业学校:温红生、陈青、张艳、陈晓萍、陈怀发、牛飞伦、贺美珍、王芳利、郭增力、侯国博、赵伸军、郭小朵、许凯朋。
(五)陕西省理工学校:郭艳晓、杨浩。
(六)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李锦丽、张?础⒄啪?⒎肭锛选⒒??摹?/span>
(七)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艾明祥、张涵、李静、赵婷、王园。
(八)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彭飞、盛鸣。
(九)陕西省商业学校:张蓓、崔亮。
(十)陕西省旅游学校:焦冰。
(十一)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王丽君、康霁、李杜娟。
(十二)陕西银行学校:马彦、马婧、柯楠、闫燕。
六、以下43位同志从2014年12月6日起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何小岗、陈莉。
(二)安康学院:汪超。
(三)宝鸡文理学院:孙斐、王晓兰。
(四)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吴楠。
(五)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赵勃、高利雯、郭芙蓉。
(六)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方丹、王庆、杜慧、赵文宇。
(七)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黄伶、王赠懿、张倩怡、蔺小清、任莉君。
(八)陕西理工学院:刘乐。
(九)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孙小杰。
(十)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党倩。
(十一)陕西中医学院:陶姿邑。
(十二)商洛学院:王麒铭、王珍。
(十三)西安财经学院:王西平。
(十四)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杨光、韩东。
(十五)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袁建民、权婷婷、王晶。
(十六)西安培华学院:刘小虎、王京。
(十七)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杨晶晶。
(十八)西安思源学院:陈保国。
(十九)西安音乐学院:胡倩如。
(二十)西北政法大学:谢沁露。
(二十一)西京学院:黄健。
(二十二)咸阳师范学院:高晋。
(二十三)延安大学:赵文龙、张晓东、刘国军。
(二十四)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陈祺。
(二十五)榆林学院:韩海英。
七、以下41位同志从2014年12月6日起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边少彬、邵娟、李佳媚、赵丽娜。
(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郝亚朋、陆宁、张双双。
(三)西安翻译学院:段贵云、郭凤香、姜炎、刘楠、马昭、赵丹。
(四)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赵铁牛、贾寒霜、惠俊峰、梁雷、董晓刚。
(五)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吴庚、韩超、牛蒙、华会苗。
(六)西安培华学院:王展、徐磊。
(七)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杜晓伟、司腊梅、雷晓斌、栗晓东、田刚、刘超、靳彦斌、权小龙、陈晓荣、赵华、张乾雄、李波。
(八)西安外事学院:张云龙、兰晓斌。
(九)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杨秦利。
(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侯镇锋、滕华。
八、以下31位同志从2014年12月6日起具有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李小奎、尚丽莎。
(二)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何小侠。
(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郭鹏勃。
(四)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彭丽娟、冯玉丽、刘亚倩、杨敏、付少彦、周蕊。
(五)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程春宏、唐凝、程勇。
(六)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李英、张庆明。
(七)陕西中医学院:李治、杨维莉、孟娟娟、曹瑞。
(八)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李霄、李伟。
(九)西安医学院:曾静、范涛。
(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郭蕾。
(十一)咸阳师范学院:王兴武。
(十二)延安大学:刘晓莉、高瑛。
(十三)榆林学院:冯宏伟、李小龙、李彦军、刘江。
九、以下19位同志从2014年12月6日起具有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何志鹏、周艳红、李月、郭亚敏。
(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强龙祥、陈鑫。
(三)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麻小娟、苏智华、党建林、豆明瑛、朱莹、张秦菲、焦库、樊荣、杨柳、王泽、周晨露、薛小翠、郭英。
十、以下10位同志从2014年12月6日起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宝鸡文理学院:孙强、吴敏芳。
(二)陕西省电化教育馆:任媛媛。
(三)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杨利斌、尚敬、陈晓峰、崔媛、郑奇珍。
(四)西安外国语大学:王颖。
(五)咸阳师范学院:周颖。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