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小学给一年级新生提供营养早餐引质疑 部分孩子吃早餐 部分孩子旁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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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2 06:05

“同样是一年级学生,别的小朋友有早餐吃,我家娃没有,只能饿着肚子看着人家吃。”9月3日,宝鸡高新第四小学一年级多位新生家长反映,学校通知9月2日正常提供早餐,但2日班上好多娃都没有吃早餐,老师也没有提前通知,很多孩子早上都是饿着肚子上课的。学校一主管招生的老师表示,政策有变化。

家长反映:部分孩子吃早餐 部分孩子旁边看

对此,学生家长当天在群里咨询老师,老师回答:早餐不是每个小朋友都有,只有八鱼镇农村户口的小朋友才有。

王女士反映:“学校并没有提前说这种情况,在学校官方公众号上也写的是9月2日正常提供营养早餐。所以2号早上就没给孩子吃早饭。”

华商报记者查询到,高新第四小学在8月31日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中称:按照上级安排,9月1日不提供营养早餐,请家长提示学生在家就餐后上学,9月2日正常提供营养早餐。文中并未说明一年级学生只有八鱼镇农村户口的有早餐,其他小朋友没有早餐。

还有部分家长反映,9月1日当天只发了一份宝鸡高新第四小学享受学生营养餐情况调查表,其中未明确说明只有八鱼镇农村户口的学生才能享受营养餐。直至3日下午,家长群内老师才发布了关于一年级新生享受营养餐政策的文件。

王女士说:“老师说是因为今年高新区的新政策,如果真的是政策调整我们也能理解,但一个教室的孩子,一部分人吃一部分看,时间久了会对孩子心理造成一定影响,学校应提前考虑这种情况。“

学校回应:新政策 确实通知不及时

9月3日,该校一位主管招生的李姓老师表示,以前学校营养餐是全校1000多学生全部享受,今年跟营养餐供货企业签订的合同到期,要重新续签,且高新区今年对于营养餐政策有所调整。政策调整为:从一年级开始,给户籍在八鱼镇农村户籍的学生享受,还有就是给建档立卡以及残疾学生、贫困家庭的学生享受。其他的包含户口在八鱼镇派出所的非农业集体户口和户籍在外地的学生不享受。也就是说,从这学期开始,一年级学生一部分孩子有营养餐,一部分孩子没有营养餐。2到6年级执行的还是原来的政策,继续享有营养早餐。

李老师还表示,区上给学校通知的时间自己不清楚,但此政策是开学之后开始执行的。当提及是何时给家长通知此事的时候,李老师表示是9月1日通知的家长,9月2日正式开始执行的。公众号中给家长开学前的温馨提示中,并没有说明此政策,培训的时候也并没有说明,此政策是在9月1日下午给学生发了一份关于营养餐的调查问卷,学生拿回去家长填写,问卷内容包含调查学生的家庭住址以及户口等信息,相当于一个申请单,填完后看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就需要自己在家吃早餐。

当记者询问后面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措施时,李老师表示,学校曾考虑过这样的情况,但目前还没有学生食堂,后续将解决此问题。

宝鸡高新区教体局资助办:会与学校沟通 加强宣传

9月3日,宝鸡市高新区教体局资助办一工作人员表示,主管学生营养餐政策的工作人员下乡了,他们最近接到多位家长反映,给家长们解释了今年新出的这个政策。“关于这个营养早餐的政策,宝鸡市规定是农村户口全部享受,城市户口根据各县区当地的财政情况逐步开展。”

9月4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高新区教体局资助办区主管营养计划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该政策确实是今年才有的,但宝鸡市关于学校营养餐的计划2017年就已发布。高新四小目前的这种情况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八鱼镇之前有一个姬家殿小学和孙家滩小学,这两个小学都是农村生源。由于高新区的发展规划,就将这两个小学并入到高新四小,当时高新四小主要都是农村户口的生源。考虑到城市户口的学生只有个位数,就决定全部享受此政策。但近几年高新四小的学生中,城市户口的学生在逐年增加,导致高新区学生的营养餐享受情况受到一定的影响。

对于高新四小9月2日一年级新生一部分学生吃早餐,一部分学生看着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在8月12日和13日,总共给学校通知了两次关于学生营养餐享受情况调整的政策,具体执行方式由学校自己决定。她还表示,目前仍有家长不理解此政策,资助办后面会跟学校沟通,让学校继续宣传此项政策。

华商报记者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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