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成立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业、医疗卫生、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级有关部门。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审定后,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