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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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1 07:35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本市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