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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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3 20:54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天津市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1916名,其中滨海新区160名、和平区40名、河东区168名、河西区230名、河北区178名、南开区203名、红桥区80名、东丽区105名、西青区238名、津南区160名、北辰区138名、武清区100名、宝坻区16名、静海区80名、宁河区20名,统筹安排到所辖社区工作。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天津市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开展,各区根据招录计划数,分别设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两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者天津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考生父母为本市各区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生不得报考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招录职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随公务员工资联动调整,另设有年度考核绩效奖。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定向招录或招聘。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聘为街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为资格报名,填报志愿阶段考生再选择报考的职位。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至4月26日12:00。

考生报名期间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6日17:00。

四、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严格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基层治理基本知识,测查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填报志愿环节。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同时查询是否具备填报志愿资格。根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资格条件,对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按各自招录总人数1:4比例,确定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

2.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在报名网站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填报1个志愿,最多填报5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1个区的1个职位,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选择本人报考需要回避的区,同时需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第一至第五填报志愿顺序,每个区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对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职位,从获得志愿填报资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统一进行调剂,人数仍不足的,按调剂后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调剂时,在符合回避原则的基础上按照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职位代码顺序依次调剂,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调剂到同一职位。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保证面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面试的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由各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本市各有关院校配合做好考察工作。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名单,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六、补录

根据招录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职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各区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递补。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83609601、8360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