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简章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09 10:23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友情提示: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 

(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4月26日-5月5日)向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借助读屏软件、使用专用考场参加考试。申请人请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的电子版照片以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邮箱(ks87670230@126.com),标题为“xxx(申请人姓名)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并来电至0591—87670230告知。其他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员也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 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七、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三、考试级别与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时间 

6月18日(星期六) 

下午 14:00 - 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星期日) 

上午  9:00 -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 - 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 14:00 - 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 14:00 - 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五、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条件说明: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报考时间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5月5日至5月6日; 

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七、报考操作流程”;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28日至5月8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0日(考前8天)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9月上旬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考生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通知的领证时间为准。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证书,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各地市地址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②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报考高级的,需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交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报名费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报名费为每科61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报名费为每科79元。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77-1666。 

3、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做好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发生变更: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短信通知的方式领取发票(重点提示:报名时请务必确保填报手机号码正确)。 

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诚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九、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除《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请及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附件:

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友情提示: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 

  (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4月26日-5月5日)向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借助读屏软件、使用专用考场参加考试。申请人请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的电子版照片以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邮箱(ks87670230@126.com),标题为“xxx(申请人姓名)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并来电至0591—87670230告知。其他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员也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 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七、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三、考试级别与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时间 

  6月18日(星期六) 

  下午 14:00 - 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星期日) 

  上午  9:00 -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 - 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 14:00 - 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 14:00 - 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五、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条件说明: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报考时间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5月5日至5月6日; 

  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七、报考操作流程”;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28日至5月8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0日(考前8天)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9月上旬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考生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通知的领证时间为准。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证书,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各地市地址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②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报考高级的,需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交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报名费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报名费为每科61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报名费为每科79元。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77-1666。 

  3、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做好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发生变更: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短信通知的方式领取发票(重点提示:报名时请务必确保填报手机号码正确)。 

  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诚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九、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除《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请及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附件:

  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楼202室

 

  0591-86290086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12333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核查,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5楼)核查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泉州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政策:0595-22135541

  报名: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61

 

  0594-2289633

 

  南平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窗口审核,县(市、区)考生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0597-2529121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5楼

 

  0593-207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