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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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8 17:14

标题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的通知  
索引号   1648516507/ybj/2023-00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临医保发〔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2-09   发布日期   2023-0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的通知

 
 


临医保发〔20235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

价格(2023版)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动态调整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运行监测机制医药价格监测系统科学设置监测指标,定期监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水平、医药费用变化、医保支付改革等相关情况,定期评估对患者、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影响,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绩效评价工作紧紧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形成、动态调整、监测考核等关键环节,探索以科学规则和指标体系为主体,政府指导和公立医疗机构参与有效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严格执行,加强监管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服务内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凡未列入的项目,均不得自行设立和收费。

三、积极宣传,正确导向。公立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执行好价格公示制度,解读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处置、有效化解,确保政策落实好、群众得实惠。

《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自202331日起执行。


附件: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版)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