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生态环境 预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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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2 17:17

索引号: 9MB2965754D/2022-01720   发布机构: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预警,解除!

发布时间: 2022-12-10 14:33:43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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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宝鸡市“一市一策”专家组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市气象局会商研判分析:12月10日受西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午后转为高压底部控制,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或将出现短时浮尘天气。11日至12日受较强西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预计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可改善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10日空气质量级别以轻度污染为主,11日至12日空气质量级别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宝政函〔2022〕73号)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解除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2年12月10日14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关注污染形势变化,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形成报告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bjsdqb@163.com)。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