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省中小学生树立身边的榜样,推动“新要求·大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5号)安排,在各市(县、区)教育局宣传、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决定授予李佳宝等308名学生“2015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称号,授予惠启祥等206名学生“2015年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