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环保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推动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年年迈上新台阶。5年来,全省环保工作浓墨重彩,精彩纷呈,硕果累累。概括来说,最积极的作为是服务绿色发展大局。争取到中央及省52多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争取到环保部支持审批我省重大项目近百个,下放环保审批权限40余类,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逾500个。全省保持中高增速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持续下降。最显著的成效是改善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到2015年底,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81.0%;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0.1%;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保持在全国前列,巩固了全省生态环境优势。最可喜的变化是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大幅跃升。省厅及111个市、县(区)环保局办公环境全部得到改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天网工程全面建成投用,全系统机构、人员、编制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全省环保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最关键的收获是环保执法权威显著提高。省委开展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在全国首例。出台了一批地方环保法规,省环保厅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县(市)实施约谈、限批、“一票否决”,连年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系统的地位空前提高。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紧紧扭住环保各项任务,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重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减排刚性任务全面完成。在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下,省环保厅综合采取一系列组合措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减排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列入《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165个重点项目已全部按期完成。列入《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的158个项目已完成156个,其余2台未完成烟气脱硫项目的锅炉已停产,直至完成治理。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十二五”期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计分别较2010年下降5.8%、9.8%、7.5%和6.9%以上,可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三是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取得新进展。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全面满足国家规定要求。
(二)环境治理目标顺利实现。
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2015年我省PM10年均浓度68微克/立方米,完成目标责任书核定的稳定在75.8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34429辆的目标任务。一是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全省共完成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89个,燃煤小锅炉淘汰率达61.8%,开展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摸底调查,完成了2250个加油站和8座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二是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委托机动车环检机构109家,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158万余套。三是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昌九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措施常态化,同时推动了省际相邻地市间的联防联控。南昌、九江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平台联网项目正在建设。四是《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列入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初步组建了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并于2016年1月1日起与国家同步发布预报。
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完成《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全省地表水县界监测断面设置。一是加强水源地源头保护。投入1.752亿元资金用于促进“五河”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争取到中央下达赣州市陡水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二是加强流域治理。加强流域治理项目和断面水质管理督查督办,全省完成流域规划治理项目216个。颁布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了《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三是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抽查13个饮用水源地并对环境隐患开展现场督办,启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到2015年底,《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所列我省8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所列骨干工程项目完成率为87.44%,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加强了重金属污染流域的综合治理,大力支持7个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监测、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各类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146个。到2015年底,我省规划指标要求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全省7个国家重点区域较2007年下降15%,非重点区域未超过2007年水平,全面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近4年我省的《规划》实施考核成绩均为良好。
扎实推进农村土壤环境整治。牵头建立了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了《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一是组织开展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布设方案工作,布设点位共计1386个。指导婺源县启动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二是积极争取4.5亿元资金,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6个重点方面开展环境治理,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示范。三是开展了畜禽养殖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摸清掌握畜禽养殖场底数,依法取缔关停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新增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5个。
(三)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升。一是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有新成绩。全省116家环境监察机构有106家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全面建成投用“一厂一档”信息化平台及省本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省97家县级环境监测站全部通过省厅仪器设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得到环保部领导的高度称赞。二是环境监控网络建设有新成果。2015年全省11个设区市共60个空气自动站点正式发布空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36个水质自动站基本完成建设,并于2016年1月1日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省、市、县三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初步建立,全省国控重点企业数据传输率达98.8%,特别是省直管电厂数据传输率位于全国前列。先后与湖北、福建、安徽、浙江环保部门签署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三是环境安全监管成效有新成效。2015年监控危废转移591件,拦截转入我省危险废物9万余吨;加大了核文化宣贯力度,全省辐射安全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收贮废旧放射源169枚,确保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省本级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跃升至全国中上游。
(四)环境执法形成新常态。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环保行动有力。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97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6889人次,排查排污企业30797家;全省全面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划分市、县、乡、村四级共1928个单元网格;全省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76个并完成整改1411个。二是环保督企有力。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环保系统充分利用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移送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64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8起,其中已判决4起,判刑7人,严厉打击并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环保督政有力。开展全省环保综合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九江市、吉安市、抚州市开展了环保综合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向媒体公开,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
(五)自然生态建设成果丰硕。一是持续加强生态示范创建。指导铜鼓县、浮梁县、湾里区创建国家生态县(区),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县(区)考核验收,命名星子县、安义县、安福县、青原区、共青城市等5个县(市、区)为第三批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了34个省级生态乡(镇),63个省级生态村。二是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2015年新增井冈山大鲵、南城芙蓉山等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了乐安老虎脑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面积,会同林业厅督促阳际峰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整改。三是持续加强重点县(市)生态环境监控。全省9个被考核县(市)中5个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4个呈现变好趋势。“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新增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处,新增省级自然保护区15处;共有5个县(区)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县(区)考核验收,新增10个省级生态县(市、区),20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位居全国前列。
(六)环保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一是划定了《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待批)并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选取6个县(区)开展划定工作试点。二是出台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强化对产能过剩行业环评审批的要求。三是出台了《江西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与分配技术规范》,并完成了造纸、印染、火电、钢铁、水泥等5个试点行业233家排污单位初始排放权的核定,起草了《江西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四是拟订了《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
(七)环保为民展示新形象。一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15年全省受理环境信访件13455件,群众对信访办理满意率95%,厅领导亲自协调督办,妥善处置了萍锋纸业跨省界环境纠纷等一批困扰群众多年的环境问题,全省环境信访量逐年下降。二是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出台了《江西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通“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并在全国率先覆盖至县一级。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开展新浪网环保科普宣传等多样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与群众开展交流互动,省环保厅政务微博粉丝量达3.5万个。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厅党组全面落实依纪依规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并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党建重点工作全过程管理和齐抓共管机制大幅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加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厅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整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得到健全。二是敬廉倡洁氛围进一步浓厚。全面落实2015年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题培训,扎实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出台了《省环保厅党组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发送廉政短信,督促党员干部令行禁止。“三公经费”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之内,文件印发精简15%。三是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厅直机关党委深入开展“四进四访四送”连心活动,争创环保党建示范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慈善一日捐”活动,被省主流媒体先后报道。省环保厅连年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文明单位、扶贫先进单位、节能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全省环保系统呈现团结和谐、健康向上、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