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招聘187名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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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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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

张湾区民政局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

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

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十堰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一)招考总人数

全区共招考187名城市社区工作者。

(二)招考岗位代码及人数分配

此次所有招考岗位均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分布在四个街道办事处、工业新区、西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新招考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工作职责、薪资待遇等以省市区相关文件为准。报考岗位代码及人数分别为:

1.汉江路街道岗位代码为01,招考人数:47人;

2.车城路街道岗位代码为02,招考人数:66人;

3.红卫街道岗位代码为03,招考人数:45人;

4.花果街道岗位代码为04,招考人数:14人;

5.十堰工业新区和西城开发区岗位代码为05,招考人数:15人。

二、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年龄及学历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以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为准)、在张湾区所辖村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岗的网格员(以张湾区委政法委认定为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考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8日9:00至3月15日12:00。报名窗口于3月15日12: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3月8日9:00至3月16日12:00。

3.缴费确认:3月8日9:00至3月17日17:00。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3日后随时留意笔试公告。

四、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开考比例

按照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

(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五、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取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张湾区民政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张湾区委组织部统筹,张湾区民政局会同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与原单位的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公示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车都张湾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确定为聘用人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十、建立张湾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储备库

本次招考中除正式录用人员外,其他进入面试考生全部纳入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储备库管理。当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依综合成绩及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进入社区工作。

十一、防疫要求

参加招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考的应试人员,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本招考公告发布之前就已经在张湾区所辖的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目前在岗且历年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网格员(以张湾区委政法委认定为准),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以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为准),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8日9:00--18:00,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佐证材料)和《2023年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加分政策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排放并以“姓名+加分类别”为题发送至邮箱 80938062@qq.com 。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符合加分条件者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关于报考费用问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报名者需交纳100元笔试费用。笔试通过后,经复审合格考生,需另交纳50元面试费用。

(三)本公告由张湾区民政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此次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考所有考务信息均由《车都张湾网》()发布。

报名入口: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

咨询电话:张湾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养老服务股 0719-8658002

监督举报电话: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0719-865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