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桂林对于社区的发展还是十分重视的,社区也有很多项目在相继展开,使社区建设的更加好,让社区里的人民感受到幸福感,参与感,并且社区工作也是一个目前新兴的专业,越发走向成熟与完善。而在桂林,广西师范大学的社会工作专业也是很优秀的,因此,在桂林的社会工作者也有着一定的机遇,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桂林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看看大家是否满意吧。
一、桂林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社区正职(书记、主任)的岗位工资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9级,社区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含网格员)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确定;社区正职中优秀党组织书记的岗位工资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确定。岗位调整的,其岗位工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兑现。
2.薪级工资。初次确定薪级工资,按照学历、工作年限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同等人员确定。薪级工资每年考核合格后晋升1级,从次年1月份起执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能晋升薪级工资,须第二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薪级。鼓励社区工作者在职进修,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在取得学历证书的次月兑现其相应的薪级工资。
(二)绩效工资
社区工作者的绩效工资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绩效考核分配。绩效工资总量对应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具体考核分配由各县区根据市指导意见自行制定。
(三)资格证书奖励
获得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另加200元,获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另加300元,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另加400元。
二、社区工作者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桂林市六城区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 19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含)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或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担当志愿者,积极参加所在社区防控工作的人员,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证低保金按月(季)足额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季度摸清、掌握低保对象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不得擅自改变享受低保待遇范围和标准。
(五)不借工作之便,弄虚作假,严防优亲厚友。
(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七)必须认真履行“三榜”公布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八)执行属地管理原则。
大家可以了解到桂林市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工资以及待遇还是较不错的,并且也比较有依据、有标准,所以大家就会比较放心,另外,小编也为大家提供了社区工作者报名的条件与资格,如果大家对于社会工作者的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满意的话,也可以看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