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号)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0-18 06:34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号)

2021-11-22 10:35: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34批次样品,合格32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凤翔县凤凰城大拇指餐饮店使用的油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凤翔县南大街金利面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处置。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