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灵石县财政总收入56.7亿元,比上年下降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亿元,比上年下降8.6%。其中,税收收入14.3亿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共计完成税收12.1亿元,其中:增值税同比下降17.7%,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8.5%,个人所得税下降23.5%,资源税同比增长11.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同比增长9.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0502元,比上年增长5.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2036元,比上年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2元,比上年增长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