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各县区、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运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做好省对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