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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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9 10:44

  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月19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永安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升了抓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短板弱项,统筹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重点问题亲自牵头、亲自督办,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班子成员从落实“一岗双责”抓起,结合分管工作做好整改落实,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责任。

  (二)细化措施,严格整改标准。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局党组逐条进行讨论、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下发了《中共永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永安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整改进度,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倒查制度缺陷,研究治本之策。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同落实,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和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事业共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过程中,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修订了《永安市司法局工作制度与规程汇编》,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工作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各级要求及时优化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年初计划基础上,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13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研讨8次、“第一议题”学习15次,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意见。二是以中共永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2024年永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普法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实。三是将“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赋予分值权重。

  (2)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定课题,围绕中心组学习主题及年度重点工作和上级重点调研任务,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4个。二是领任务,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认领一个课题,组建4个课题组,深入基层所和相关单位开展调查。三是交成果,已于2024年10月底前先后形成《“公证+调解”化解金融纠纷的探索与思考》《优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与思考》《永安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建设调研》《关于扎实推进永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成果。其中,《“公证+调解”化解金融纠纷的探索与思考》作为政法系统重点课题报市委政法委,《关于扎实推进永安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调研报告》报市关工委。

  (3)创先争优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对“三争”“四领一促”“爱拼敢赢”有关精神再学习,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意识。二是于2024年10月24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以改革创新推动晋位升级”专题研讨,研究补齐短板的具体举措。三是实时跟进牵头指标在三明市位次,针对败诉率高的问题,召开全市通报会警示提醒、组织3次行政执法培训等方式,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我市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下降7.4%。

  2.关于社矫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4)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逐一通报评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司法所及社矫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款。二是走访核查,组织9个相关司法所针对巡查发现的请假外出、会客审批、月考核等问题涉及对象全面开展实地查访核实,完成34名同案犯会客审批手续完善。三是谈话提醒,专门组织社矫局和各司法所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要求严格规范执法,严防脱漏管。

  (5)处理疑难案件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14日组织人员对相关案件的经过和相关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疏漏环节2项,对社矫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于2024年9月27日组织社区矫正联席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商议疑难案件的衔接处置方案。三是会同法院、检察院联合制定社区矫正联席(会商)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衔接、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6)监管责任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14日组织人员对相关案件的经过和相关工作进行复盘,分析具体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对社矫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联席会议,将此案件列入会议议题,共同研究分析该案件原委,参会部门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商)会议制度,强化联系沟通,避免日后因沟通对接不及时发生类似情况。

  3.关于履行律师行业监督指导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7)对律师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4次,通报存在问题9项。二是2024年8月7日,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会员违规惩戒处罚情况的通报,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三是及时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抄告线索进行查访核实,对涉及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教育,督促相关律所依法依规执业。

  (8)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律师支部指导,规范联合支部“三会一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法律服务团送法进高墙,为60余名服刑人员进行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社会形象,今年来未收到关于律师的投诉。二是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加2024年度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视频培训会,共50余人受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组织4名青年党员律师参加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

  (9)专项整治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4年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涉及3个律师事务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的整改事项落实落地。二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法律咨询公司经营主体与律师合作行为等线索,组织执法人员实地开展核实工作,形成核查报告。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4次,走访律师事务所10家,发现9项问题并均已按期完成整改。

  (10)整改跟踪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法律服务所存在不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数,不得超过专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人数”的问题,列入“未巡先改、即知即改”,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整改。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走访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发现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具体问题并限期整改,均已完成整改。

  4.关于依法行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11)依法行政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先后6次组织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参训人员累计170余人次。二是落实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备案提醒台账,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份,向三明市政府和永安市人大备案22份。三是督促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应诉指导,按照《永安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召开败诉案件通报会,对2件败诉案件提请市政府追责3人,推动我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核及行政诉讼等涉法事务中的职能作用,目前我市行政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7.4%。

  (12)公证质量评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季度开展公证质量评查,完成2024年度公证质量评查工作档案建档,已完成评查发现的个别申请表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卷宗拟稿人未签注时间、笔录公证人员没有签字、装订顺序有误等具体问题整改。

  (13)基层法律服务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市村居共配备法律顾问32名,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141次。二是强化有效衔接,推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与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衔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19件,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规定34件,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等有关决策法律论证80件,参与村(社区)项目建设、投资、租赁及村民日常涉及法律问题等解答434人次。三是扩大正面宣传,以司法所为单位,组织开展圩日宣传、入户宣传等活动104场(次),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群众知晓率。

  (14)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相对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配备率,推动乡镇强化专职调解员配备,新增有条件的16个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目前村(社区)现有专职调解员81人,配备率为30.8%,提升6.1个百分点。二是提高积极性,积极推动曹远镇、贡川镇、青水乡、燕西街道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以案定补”“以奖代补”,逐步提高调解员待遇。三是提高影响力,先后总结“公证枫桥”工作法、“三畲”工作法、“三邻”工作法等调解工作经验,分别报送政法委,“三畲”工作法在“平安三明”刊发。

  (15)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多元化法治阵地。在巴西湾小学、实验小学修建以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为主题的法治文化长廊。同时,对冲四村法治文化公园和五洲法治文化公园进行修缮更新。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力量。2024年7月,牵头组建永安市第一批“雏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永安市“法治护航  与青春同行”暑期法治夏令营活动。三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进园区,集中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主题活动;组织20位企业家座谈会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梳理风险点7个,排查出法律问题12条,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建议58条;先后制作《调解员在身边》《传承红色法魂》等短视频,其中《传承红色法魂》入选“永安四十年再出发”短视频大赛优秀视频展播。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永安市司法局2024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及福建工作期间重要理论重大实践”、市委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等内容专题学习。二是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开展《如何全面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讲座,提高全局上下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敏感性、主动性。三是局党组会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相关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17)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提升突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和敏感意识。二是修订完善网络舆情报告制度,纳入《永安市司法局工作制度与规程汇编》。三是对个别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18)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永安”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运营,将宣传工作纳入干部年终信息工作考评,努力推动新媒体账号常用常新。二是紧扣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着力提高原创微文质量和数量。2024年“法治永安”微信公众号已发布文章和视频共80期105篇,其中原创作品66篇,公众号关注745人;“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和视频37篇,其中原创作品33篇,视频号发布视频2篇,公众号关注864人。三是积极向上级重要新媒体平台投稿、荐稿,《福建永安:凝聚法治力量 赋能高质量发展》《福建永安:“红色+”让红色法治印记永不褪色》《福建永安:法治护企 亮“典”频出》《福建永安:法治护航  与青春同行》等微文,分别被人民日报、人民周刊、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新福建、福建长安网、福建司法、平安三明等中央、省、市新媒体平台刊发或转载60余次。永安市“蒲公英”志愿者普法工作经验图片被中国普法、法制网、福建司法采用刊载共12期。

  6.关于落实统战工作要求存在短板的问题

  (19)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并开展专题研讨。二是把统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各级统战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民族宗教会议精神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提出贯彻意见,于2024年12月17日向市委统战部报告2024年度统战工作情况及2025年统战工作计划。三是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班子成员将统战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完善统战工作领导机制,2024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明确统战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做到专人主抓、专人负责。

  (20)学习培训和宣讲形式较为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积极推荐律师参与永安市新联会,已推荐2名律师担任永安市新联会第二届会员。二是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通过永安市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组织律师志愿服务团,深入曹远工业园与25家民营企业主“面对面”交流、“零距离”解难,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永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三是加强律所联合党支部建设,拨付专项党建经费,配强联合支部党建指导员,以联合支部党建带动律师行业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1)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5月份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党组会5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共梳理出10个风险点,制定33条防控措施。

  (22)开展廉政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落实廉政谈话,2024年来,局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与班子成员谈话6人次,与副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谈话6人次;其余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113人次。二是针对2024年3月被谈话人未作表态问题已完成被谈话人补充表态。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流程,规范落实谈话内容和记录标准、签字等各环节要求。

  (23)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6日,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专题学习会,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八小时之外”行为报告的自觉性。二是推动制度刚性落实,3人次主动补报个人金融行为等个人重大事项,21人次主动填报干部“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报告表。三是开展谈话提醒,对1名个人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的干部进行批评和提醒。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治不彻底的问题

  (24)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6日,组织召开干部大会,对《关于力戒形式主义文风问题的通知》再学习。二是推动《永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落实,跟踪了解公职律师队伍表现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对勤勉尽责、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公职律师予以激励,自《永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下发以来,新增6名公职律师,共计6人次获得嘉奖,1人次荣获三等功,2人次获得处级以上表彰,1人次晋升至副科领导岗位,4人次获得职级晋升。

  (25)警示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永安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方案》及“一季一警示”要求,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专题会议等形式,2024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11次。二是今年下半年,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组织参加庭审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1次,典型案例通报4次等多种形式,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

  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疏漏的问题

  (26)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回头看,立即开展反馈问题纠错,已于2024年8月22日追回多报销和重复报销款项120元并上缴国库。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差旅费报销等制度,加强财务审批报销票据核对,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三是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对报销等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纳入局制度汇编。四是于2024年9月24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7)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清查结存账号、支出票据,就反馈的大额提取现金记账等票据金额不一致问题作出说明。二是规范执行账务日清月结要求,减少错误。三是采用转账报销方式,减少现金的支取。四是于2024年9月24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8)活动费用列支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2-2023年度工会经费审计问题整改,组织财务人员与工会经审委员会咨询学习工会财经制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工会经审委员会审计要求列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

  10.关于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29)存在虚假招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分别对2项工程回头看,对核查了解情况作出说明。二是严格规范正在进行的社矫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委托福建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规范招标流程。三是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设计、招标、增项等每一个环节推进均集体讨论确定。

  (30)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2018年修缮项目经办人核实情况,形成说明材料。二是认真审核2024年9月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工程合同,并请专业律师会诊,确保项目合同签署符合规范,避免出现类似的材料缺漏问题。

  (31)验收手续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当时负责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项目的经办人联系,了解确认实际情况,形成情况说明。二是在研究今年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时,同步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加强对招标项目工程验收材料的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确保今后验收项目在执行程序上依法依规、材料完整。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32)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对公证处的监督管理责任,确定局分管领导任永安市公证处支部委员会书记,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二是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永安市公证处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督促公证处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人员招聘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审定,进一步明确相关权限和程序。三是及时清退未按规定重复发放的奖励金、补贴7600元。四是局公管科、财务于2024年12月25日对公证处财务和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部分支出手续不够完整等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

  (33)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将完善更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未巡先改、即知即改”,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讨论更新完善《永安市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规范记录,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会前印发“议题表”,做到决策事项具体、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记录完整。三是修编制度,全面梳理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修订《永安市司法局工作制度与规程汇编》,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要求。

  (34)民主集中制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2024年来,共召开党委会9次,均在征求各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作末位表态,避免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二是2024年8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通报此次巡察发现涉及各支部存在问题,要求各支部按要求落实整改,并在今后工作中规范各项工作。

  1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35)对基层党支部关心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公证处支部长期不健全”问题纳入“未巡先改、即知即改”,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并提请党组会研究,确定局分管领导任永安市公证处支部委员会书记;二是选派三名同志分别作为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退休党支部的党建指导员,进一步加强各支部党建工作力量。三是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重新调整班子成员挂包联系支部,明确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等具体要求。

  (3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通报存在问题,对规范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程序要求再强调、再指导。要求各支部书记和支委要强化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规范党员政治生活。目前,3名党建指导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10次。

  (37)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部书记联席会上通报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支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将《三明市发展党员规范化材料》电子版及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课件《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下发给各支部,要求各支部按要求按步骤,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相关台账。三是要求挂包联系领导和党建指导员加强指导把关,切实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8)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从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改起,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按要求组织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广泛收集干部、基层所和群众意见建议,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6条。三是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之间相关提出批评意见共29条。

  (39)组织生活会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部书记联席会上重申组织生活会流程,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自我剖析、党员间相互批评、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等环节。二是2024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确定班子成员挂包联系支部,由机关党委正式行文下发各支部,要求班子成员按照挂包联系分工,参加支部会议,指导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及相关记录。

  (40)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通报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要求各支部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二是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党建指导作用,加强律师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共参加律师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支委会等4次。三是落实班子成员挂包联系支部制度,目前班子成员分别到各挂包联系的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开展督促指导工作2次,到机关支部、退休支部开展督促指导1次。

  1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41)专业人才培养和基层所人员充实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讨论完善2024年度考评办法,提高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分权重,鼓励年轻干部提升个人专业水平。二是结成“师徒对子”4对,通过以“师”带“徒”结对,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提升独立解决问题和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以老带新帮助力量薄弱基层所开展工作。三是争取市里支持,获批招聘5名社矫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补充基层司法所辅助力量。

  (42)干部选任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再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二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请示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人事调整请示1次。三是做好档案归整,规范干部选任过程性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坚决杜绝因保管不善发生过程性材料丢失现象。

  (4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关干部请销假等管理制度,纳入《永安市司法局工作制度与规程汇编》,并督促指导公证处更新完善《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证处考勤管理工作。二是2024年8月19日,公证处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考勤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脱岗离岗。三是对公证处负责人就考勤不严等问题开展谈话教育。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先后对巡察工作准备、“未巡先改立行立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6次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分解整改责任、跟踪整改进度。二是定期跟踪进度,实行党组会“月跟踪”、班子成员“周调度”,按照责任分工推动问题清单销号。目前,49个问题133条措施,已完成45个问题、129条措施整改。

  (45)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后,党组会于2024年8月21日研究制定《永安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压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集中整改期间,于2024年9月25日、11月5日,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进展汇报,及时对完成整改事项回头看。三是推动具体整改事项落实,党组会先后9次研究“法律咨询公司与律师合作行为线索核查”“2022-2023年度工会经费审计问题整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公证处绩效奖励发放方案等具体整改事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16.关于落实整改措施不严实的问题

  (46)跟踪督促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永安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后实行党组会“月跟踪”、班子成员“周调度”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召开4次专题会议跟踪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二是通过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明确班子成员挂包支部、配齐支部党建指导员等措施,督促各支部对党建资料不全、文字照抄照搬、活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各支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7)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商议疑难案件的衔接处置方案。二是于2024年10月30日与检察院联合会商,讨论探索关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一批多地”工作模式。三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商)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联系沟通,协力推动特殊案件处理,今年先后3次与检察院等部门就社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沟通会商。

  (48)整改措施制定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反馈会后,2024年8月9日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按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二是细化整改措施,由相关责任领导召集责任科室逐条讨论提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报办公室汇总。三是形成整改方案,局党组就整改措施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讨论把关后报市委巡办审核,按巡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修改,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整改方案。

  17.关于一些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

  (49)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材料存在错误表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更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点清理不规范表述。二是重新梳理考勤管理制度等局机关各项制度,编发《永安市司法局工作制度与规程汇编》。三是从8月份起对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进行汇总通报,已在2024年度考评办法设置考勤结果分值,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49个问题已有45个问题完成整改,制定的13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9条,干部队伍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推进制度机制完善,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抓好5项未完成的整改工作措施落实。

  1.关于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措施中“党组将统战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需待开展述责述廉和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按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将统战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

  2.关于存在虚假招标现象问题:整改措施中“加强对采购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已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物资采购清单,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高效推进物资采购工作,力争春节前完成。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中“督促指导各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对测评情况进行组织评定”这项工作,拟按照班子成员挂包联系支部安排,参加年底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督促指导各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对测评情况进行组织评定。

  4.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中“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需待开展述责述廉和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按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33365;通信地址:永安市燕西街道新安路118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sfjbgs@163.com。

  中共永安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15日